原备案情形提示:自2026年8月15日起,原符合备案条件的低吨位或特定聚合物等情形,应按现行衔接要求提交登记申请,参照简易登记程序和时限受理并审批。以下常规登记或简易登记介绍需结合物质适用条件理解。了解原备案情形的2026年登记要求。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第12号令,常被称为中国 REACH),除原备案情形等适用规定外,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在1吨及以上、不足10吨的新化学物质,应当办理简易登记。如果您的年申报量在10吨及以上,请参考 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 流程。 简易登记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材料:(1)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申请表;(2)测试报告或者资料,按在申请表中出现的顺序排列;3)依照本指南要求,申请物质的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判定结论及依据;4)信息保护的必要性说明材料;5)落实或者传递环境风险控制措施的承诺书;6)测试机构条件资料;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活动类型包括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的活动
Regulix®致力于为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口新化学物质的生产或者贸易企业提供代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服务
我们根据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方案,从申请材料到后续审核,确保精准高效,避免繁琐步骤和不必要的延误。这样能有效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提高登记成功率。
从咨询、申请到登记结果,我们提供全程服务,实时跟进进度,主动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的团队会与监管机构沟通,确保每个环节顺利进行,让企业无需担心任何流程细节。
我们不仅代理登记工作,还为客户提供详细的法规解读服务,帮助企业理解政策变化及行业趋势,确保新化学物质符合最新的环境管理要求,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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